吉县圪针沟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公示日期:2025年02月13日-2025年02月15日
******委员会评审,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,现公示如下:
一、评标情况
1、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
排序 | 中标候选人名称 | 投标报价 (元) | 质量标准 | 工期 (日历天) |
1 | ******有限公司 | ******.40 |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| 270 |
2 | ******有限公司 | ******.31 |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| 270 |
3 | ******有限公司 | ******.02 |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| 270 |
2、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
排序 | 中标候选人名称 | 项目经理 | 证书名称 | 注册编号 |
1 | ******有限公司 | 王 红 |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| 晋************ |
2 | ******有限公司 | 撖敏娟 |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| 晋************ |
3 | ******有限公司 | 翟 宏 |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| 晋************ |
3、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
排序 | 中标候选人名称 | 响应情况 |
1 | ******有限公司 |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|
2 | ******有限公司 |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|
3 | ******有限公司 |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|
二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:
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加强社会监督,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再受理。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: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相关请求及主张;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;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,否则不予受理。
******有限公司
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:冯江奎、******
工作日受理时间:上午8:00-12:00;下午15:00-18:00
三、监督部门
******管理局
联系方式:0357-******
电子邮件:******
四、联系方式
******服务中心
地 址:吉县新城政府大楼西楼
联系人:白林虎
电 话:******
电子邮件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临汾市尧都区富力湾A2综合楼11层1121室
联系人:冯江奎
电 话:******
电子邮件:******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 (签名)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: 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