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颍东区2025年产业发展基地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
一、项目名称:颍东区2025年产业发展基地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
二、项目编号:FY2025GC0032-1
三、首次发布时间:2025年2月28日
四、澄清修改公告内容:
1、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11.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:不予以调整。 更正为:11.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:予以调整 。 2、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有关获取时间、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等内容,均由“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”更正为“2025年3月24日9时00分”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澄清、变更、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,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。
招标人(签章)
日期:2025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