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医院经颅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(TCD)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GDSQTJY******
二、项目名称:******医院经颅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(TCD)采购项目
三、中标信息
供应商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街道望溪西路南侧1幢101-02(401、501、601)
中标金额: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(350000.00元)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货物类 |
名称:经颅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(TCD); 品牌:德力凯; 规格型号:EMS-9PB; 数量:1套; 单价:350000.00元/套。 |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周红芳、朱建辉、李求亮、胡年生、熊栋林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1.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;
2.代理服务收费金额: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(6900.00元)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,材料递交地址:广德市桃州镇广潥路与和平路交叉口、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中雅蓝色公馆西4单元1507,联系电话:王女士 ******、何女士 0563-******。
若******委员会提出投诉。
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.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.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.被质疑人名称;
4.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.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.必要的法律依据;
7.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.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.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.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.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医院
地址:广德市桃州镇广潥路与和平路交叉口
联系方式:王女士 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中雅蓝色公馆西4单元1507
联系方式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何女士
电话:******